江苏海门:两告知三反馈 提升实名检举控告质效
“陆老伯,这次是我们第二次向您反馈调查情况。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相关政策,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吗?”“我都清楚了。”这是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纪委监委向实名检举控告人现场反馈调查情况的一幕。
为进一步规范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海门区纪委监委建立实名检举控告“两告知三反馈”制度。
“两告知是指信访部门在受理阶段对每一个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受理告知和权利义务告知;三反馈是指承办部门在严守保密纪律的前提下阶段性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承办情况、调查情况和处理情况,让检举控告人及时知晓检举控告件的办理情况,减少因沟通不畅导致的重复访和越级访,使群众‘带着问题而来、载着满意而归’。”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
不久前,海门区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举报信。村民陆某反映,其所在村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失职渎职,在调处其和邻居李某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中故意偏袒对方,激化矛盾。
“经过研判,我们已受理您的举报。”接件后,信访室迅速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及时向陆某告知受理情况和权利义务事项,并按规定流程进行转办。承办部门成立调查组,第一时间反馈承办情况,听取陆某诉求,打好调查基础。
经调查,未发现张某某存在失职渎职问题,但由于陆某对政策不了解加之诉求未得到满足。在调查组向其电话反馈时,陆某表示对调查结果不满意,要继续举报。陆某是70多岁的老人,平时子女不在身边,考虑到电话沟通有一定的不便之处,调查组工作人员上门向其讲清楚调查情况,耐心讲解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相关政策,并联系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双方调解。后经镇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再次回访时,陆某主动提出对张某某表示歉意,对调查组的工作表示满意。
据了解,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实名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盘点分析机制,逐月在内部通报相关情况,视情提出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实名检举控告反馈告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办信理念,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落脚点,在调查反馈阶段根据反映人的意见建议和新提供的证据线索对3件实名检举控告件进一步调查,再次调查后反映人均表示满意。
今年以来,该区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告知率、反馈率均达100%,重复检举控告量比去年同期下降35.6%。“强化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工作,才能更好回应群众关切,避免检举控告件‘一转了之’、‘一结了之’,对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重复访、越级访行为具有积极作用。”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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