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尔县纪委监委:用身边“一把手”典型案例给身边“一把手”敲警钟
“愧疚感、自责感是我这几天以来最多的感触,这都怪自己平时没有加强党性修养,更没把党章党规等相关制度牢记于心,是自身思想觉悟太低,政治意识太淡薄,忘记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初心和使命,现在我非常后悔,自感愧对于党和人民。”这是噶尔县信访局原局长边巴美朵在悔过书中的深刻认识。
今年以来,噶尔县纪委监委用好用活身边“一把手”典型案例,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组织全县30余名单位(党组)“一把手”零距离观看自办案件审理报告、违纪人员悔过书、刑事判决书等,让党员领导干部亲身“体验”违纪违法全过程,触动心灵、唤醒初心、坚定信念、激发担当。
“没想到这样的违纪违法行为会在‘身边人’身上演绎,这给我注入了一针‘清醒剂’,我将以反面典型为鉴,时刻提醒自己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县人社局局长白玛欧珠深有感触地说。
“‘一把手’位高权重,一旦出问题,最容易带坏班子,影响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作为单位‘一把手’,要引以为戒、守住初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自己不失范、配偶不失管、子女不失教、家风不染成。”县商务局局长洛桑旦增在廉政留言中这样写到。
“过去,有些人认为用身边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会得罪人。但是,警示教育的意义就要一针见血、直面问题,不能有丝毫马虎,不能有寸步退让。同时,身边人身边事,更能令人感同身受,起到震慑和警醒作用。”噶尔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用活身边案例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今年以来,噶尔县纪委监委将加强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深入推进清廉噶尔建设的重要内容,注重用好执纪审查调查成果,将查处的本地违纪违法案例资源有效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把警示教育“课堂”移到法庭、谈话室中,以直观的方式以案释法、以案释纪,教育和警醒党员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深刻汲取教训,树牢廉洁自律意识、纪律规矩意识,守住遵纪守法的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阿里地区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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