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为了进一步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蒲城县紫荆街道办南贾曲村原党支部书记权春明截留贫困户分红资金问题。2019年8月,权春明利用职务之便,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权某分红资金1500元予以截留,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0年10月14日,蒲城县纪委给予权春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大荔县埝桥镇同堤村村委会主任苏同明违规收取管理费问题。2017年6月,原大荔县移民局在埝桥镇同堤村在实施三眼机井项目过程中,时任村委会主任苏同明分别向王新星、王新房、张军友等3名群众每人收取3000元管理费,合计9000元,用于日常村务开支。2020年9月24日,大荔县纪委给予苏同明党内警告处分。
3.韩城市芝阳镇马山村村委会主任陈三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陈三林担任马山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村民杨某在2010年申请并领取过危房补助后,又以部分房屋老旧为由找到陈三林申请危房补助,陈三林未进行认真核实,且在明知杨某未进行房屋修缮和新建的情况下,签字同意并上报了危房改造补助申请相关资料,致使杨某违规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2020年5月24日,韩城市纪委给予陈三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已退回。
4.华阴市原桃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柳青等人套取扶贫搬迁项目资金问题。2005年11月,原桃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柳青以桃下镇匣上村扶贫搬迁项目名义,申请资金31.9万元。时任桃下镇财政所会计冯增发、时任桃下镇匣上村党支部书记王成娃两人伪造移民异地开发建房财政补助资金领条,并签字完善相关资料。资金到付后,杨柳青将10万元用于匣上村基础设施建设,截留21.9万元用于镇政府日常经费支出。2020年8月19日,华阴市纪委给予杨柳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冯增发、王成娃党内警告处分。
5.澄城县冯原镇干部曹建忠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3月,曹建忠任镇民政干事期间,工作不细不实,致使善化村困难群众郭某某家实有4口人,仅2人享受低保政策,执行困难群众整户施保政策不到位。2016年6月,曹建忠作为该镇韦家社村包村干部,工作失职失责,对该村违规套取秸秆还田补助金、以村民名义套取村干部工资、拆分低保金用于村务支出等问题发现、制止不及时。2020年9月4日,澄城县纪委给予曹建忠党内警告处分。
脱贫攻坚战即将收官,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要聚焦全省交叉检查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加力聚力整改,确保脱贫攻坚数据准确、成绩真实,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在消除存量上下功夫,及时发现查处,督促纠正整改;统筹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力量,立足主责主业,聚焦巩固脱贫成果,督促责任落实到位、政策措施执行到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渭南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954/1374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