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吴兴:制定“一把手”履职负面清单
时间:2022-06-1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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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对照‘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汇报工作,希望大家对我进行监督、评议……”5月底,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审计局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进行述职述廉。
今年以来,吴兴区纪委监委以制定负面清单、建立考核机制为重点,对“一把手”履职用权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通过面对面指出问题、点对点督导整改,做实做细“一把手”监督工作。
“区纪委监委首先围绕决策民主化、公开化制定‘一把手’负面清单。”据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清单明确了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严禁“一把手”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中,私自临时增加议题或提前作倾向性发言;“一把手”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干预敏感事项等8项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
“你单位‘一把手’议事规则不明确,建议对现行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6月9日,针对开展“一把手”履职用权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向被监督单位提出督查建议。为了让负面清单的相关举措落细落实,区纪委监委还配套制定了督查清单,围绕负面清单中的议事决策、选人用人、“三资”管理等内容确定督查内容,确保逐条对应,督查时逐项销号。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对全区32个单位部门开展督查49次,对各单位“一把手”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提出督查建议21次,并对相关单位回访检查,了解整改成效。(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原文链接:https://www.ccdi.gov.cn/gzdtn/jcfc/202206/t20220613_198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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