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桂古代清官廉吏|彭鹏:操守清廉、治行卓越
彭鹏(1637—1704),字斯奋,清代兴化府莆田县人。历官至工科给事中、广西巡抚、广东巡抚,以操守廉直、治行卓越闻名于史,建树颇多,被誉为清初四大廉吏之一。
秉公执法,为民作主。康熙二十三年(1684),彭鹏任三河县(今属河北)知县。三河地处京畿要冲,是满汉杂居之地,皇亲贵胄常仗势欺压百姓,加上迎送繁忙,百姓负担沉重,加之前几任知县治理不力,因此命案、盗案不断,被人视为难治之地。彭鹏到任时积案就有三十多件,都是棘手案件。当时,有一个谎称自己是为宫廷放鹰的人,到县城四处索要活牲畜,搞得百姓民不聊生,都畏惧他是宫里的人,敢怒不敢言。有百姓偷偷向彭鹏报案,彭鹏详细了解了此人的行径、背景,走访被勒索的百姓,察觉到此人是欺诈,便叫差役拘执起来审问,查实此人是假借身份进行敲诈勒索,最终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彭公办案不畏强暴,执法如山,依据案件性质采取明察暗访、正面突击等手段调查取证,很快三十多件积案都做出了判决。比如,有名的“黄狗告状案”“水井双尸案”等,惩罚了罪犯,伸张了正义,百姓无不拍手称快,亲切地称他为“彭青天”。
整肃吏治,奖廉褒忠。康熙三十八年(1699)四月,彭鹏擢任广西巡抚。彭鹏在广西,十分重视吏治的整肃,奉行“为民择官”的宗旨。留心甄别考察属吏德才政事,斥罢贪恶,荐贤任能,奖廉褒忠。养利(治所今广西大新)州牧邵凤翼因贪求无度被罢官,彭鹏上疏奏请,荐举由不以中饱私囊为志的玉林(今属广西)州牧金依尧调任替补,充分显示出彭鹏的用人艺术。他先后劾罢贺县、荔浦、武缘(今广西武鸣)等地的贪吏。上疏荐举居官“洁己爱民,不加派,不横征”的崇善(今属广西)知县王言,和执政有声的河池(今属广西)知州黄志璋。彭鹏调补任用下官,规定必须廉能素着的官员,三年一升。因其用人公正无私而赢得人心,彭鹏主政广西一年多,政绩显明。以至属吏们闻知彭鹏将调往广东,不禁“声泪交下。”康熙帝对继任广西巡抚萧永藻谕曰:“彭鹏在广西,居官甚好,尔可效彼所行。”
清正自律,廉洁从政。彭鹏出身仕宦世家,居官二十年,奉行清白为吏的祖训,清正自约,廉洁从政,始终如一。彭鹏一生手撰一系列条约,涉及食、行、丧、礼、文等各个方面,倡导俭仆,反对奢华,善善恶恶,一身正气,严于自律。康熙27年,康熙皇帝巡视京畿来到三河亲自召见彭鹏,耳闻目睹彭鹏清廉,一时龙颜大悦,当场奖赐库银300两,并说“知尔清正,不受民钱,以此养尔廉,胜民间数万多羹”。在三河期间,彭公布衣蔬食,反对奢华,公私外出,从不乘轿,随扈从简,不喜迎送。饮食方面,更为俭朴,当时三河百姓食俗是一日两餐,彭公也入乡随俗,废止朝食,改三餐为两餐,且均为粗粮。他拒绝出席乡绅商贾的宴请,上司来,彭公都是个人掏银子在衙署伙房备餐,而且饭菜从简,从不用公款接待来客。彭公不仅不吃请,而且从不收礼。彭公来三河的第二年正月二十一日,是彭公五十寿诞,一些乡绅商贾及左右人等都准备大礼为其祝寿,而且“制锦幛”祝贺。彭公得知此信,立即找到几位发起之人予以制止,并正色说道:“我性不喜誉,亦不喜祝,必相强,俟持幛至,即焚诸堂”。见彭公要“焚幛拒祝”,态度如此坚决,祝寿的人们只好作罢。此事在三河传为佳话。因彭公为官清廉,康熙二十九年正月,康熙命举天下廉能官吏四人,彭公擢为第一。
彭鹏清正廉介之风,正是其不畏强御,参劾权邪的底气所在,亦是博取康熙大帝尝识重用,得以建功立业的一个重要原因。彭鹏的官德政风,堪称清官名臣之典范。(藤县纪委监委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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