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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推动基层编外公职人员处分决定执行落地生威

时间:2022-06-1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过去基层编外公职人员处分决定执行确实是老大难问题,规定零散、笼统,时有发生执行上打折扣的情况。雷声大雨点小,无法让基层编外公职人员队伍感受到纪律威慑力。”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道纪工委干部小李直言不讳地说出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向基层覆盖延伸的必要性。

  监察体制改革后,海珠区监察对象从改革前10044人扩大至27090人,翻了一倍多。监察对象大幅延伸到基层编外公职人员的格局,也促使海珠区纪委监委抓紧破解制度碎片化、指导性不足、执行未到位的难题。

  2020年9月,该区纪委监委在推进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规范化试点工作中,迅速调动1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街道和村居一线,对处分决定在基层“最后一公里”的执行情况展开“拉网”排查。“梳理出的问题大多归因于现行制度零碎分散、不切要害,这为我们下一步出台指导性工作意见指明了方向,就是要系统集成,还要带电生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2021年4月,该区纪委监委联合组织、民政、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印发施行了《关于规范基层党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海珠区雇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的工作意见(试行)》,从职务调整、待遇调整、年度考核三个方面,对四类基层编外公职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涉及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从制度层面保障处分决定执行效力。

  《工作意见》实施一年来,该区处分处理基层编外公职人员案件126件126人,处分决定执行全部落实到位。因为有了统一规范和精准管理抓手,各部门、街道纷纷对标规定动真碰硬,对受处分村社干部相应年度考核和股份分红、年度绩效进行对应降等和扣减,并将多名受处分的街道雇员调整出财会等关键岗位。

  《工作意见》一出台,该区昌岗街道就雷厉风行“打了个样”。今年4月18日,该街道某经济社李某坚收到一份区纪委发出的党内警告处分决定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购物卡”,处分决定书白纸黑字清晰写着李某坚的违纪问题。在2014年至2015年担任经济社副社长期间,李某坚三次向居委会主任李某明赠送共计价值人民币2400元的购物卡,希望李某明在对村社物业消防、卫生检查时“行方便”。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李某明也于同日收到了一纸党纪处分决定。两人一个被扣除年度绩效的20%,另一个也失去了职务、工资档次晋升和评优评先的资格,送卡收卡,双双受罚。

  该街道另一经济社会计黄某英在2019年12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8月,其又被发现在2013年底担任经济社社委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梁某某承租、转租物业提供帮助,从中收受5000元。2021年11月,黄某英因新发现的违纪事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也被收缴。依据《工作意见》,黄某英最终被扣减了2021年度绩效53240元。为了一时贪念买下“巨单”,收了5000元,损失5万余元,黄某英多次表示悔不当初。

  纪律生威。一年间该社8人被执行处分,“这下彻底改变了以往对基层编外公职人员‘一处了之’的印象,大家做事充满了敬畏”,昌岗街道联星经济联社党委书记、社长林永盛坦诚地说。

  为了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走样,该区纪委监委还明确,对村居干部等基层编外公职人员的处分决定执行出现失职失责、失管失察情况的,严肃追责。同时,借助信息技术力量,依托区科技监督大数据平台,在全市率先建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系统,创建网上录入、同步审核、提醒预警和动态分析“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对全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智能对账式”实时监督,敏锐捕捉是否存在“秘而不宣、拖而不办、办而不严、归而不全”情形。

  该系统运行至今,共录入受处分人员信息781条,对处分决定执行不规范单位发出“黄牌”警告59次,其中,针对基层编外公职人员处分后的送达宣布、涉案财物收缴、教育回访等情况未及时报送单位发出“黄牌”警告20余次,均已限期整改。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还将推动区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报酬和考核工作的相关规定,细化村社干部受处分后影响待遇的情形,并对一年来《工作意见》的试行情况展开调研,在实践中逐步调整和完善,不断提升基层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广州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徐梦龙)

  


原文链接:https://www.ccdi.gov.cn/gzdtn/jcfc/202206/t20220606_197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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