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建立巡察报告评查制度 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葫芦岛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深刻、完整、深入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规律,促进提高巡察报告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建立市县巡察报告评查制度。近日,葫芦岛市委巡察办出台《关于开展市委巡察报告评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县(市)区委巡察报告评查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评查制度文件”),向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发展目标迈进一步。
准确把握“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进一步把准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评查制度文件,坚持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尽责”为主线。文件内容包括评查组织、评查范围、评查时间、评查标准、评查流程、成果运用、附则、附件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对巡察报告内容方面的要求,强调了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其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要求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体现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到为党分忧、为民务实的实际行动上。文件要求正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政治和政策的关系、权力和责任的关系,切实在做实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强化政治监督。
准确把握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求,进一步把准政治巡察的职责使命。评查制度文件,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立规建制,从制度层面加强了对精准发现、精准定性、精准表述问题的要求和规范,为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找准改进方向、促进工作发展提供基本遵循。市委巡察办准确、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立规全过程,落实到评查制度设计的各方面,进一步强化市县巡察机构的政治属性,确保市县两级党委巡察机构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开展政治监督,为全市构建上下联动、一体运行、市县同步实现新跃升的巡察工作格局提供制度保障。
准确把握上下联动、贯通融合要求,进一步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市委巡察办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出台评查制度文件旨在以目标导向为牵引、以结果导向为引领,推进市县两级党委巡察机构在注重纵向的上下联动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横向的贯通融合,不断强化巡察的综合监督平台作用。评查制度文件,要求精准发现问题、规范支撑事例、科学提出建议,运用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的方式方法,第一步形成高质量的巡察报告,第二步抓好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全方位、全链条、全要素压实政治责任,提高市县巡察工作整体质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市县两级党委巡察机构将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原则,抓住巡察报告评查这个“牛鼻子”,带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规范化发展,推进市县巡察工作上台阶、创一流,切实把评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hld/system/2022/05/20/0301217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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