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区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判机制
引起中标公司投诉采购方某医院不作为的主要原因是,医院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未履行所有的审批手续,故无法提供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相关材料和财政部门的审核文件,导致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无法正常履行合同。”
政府部门采购办公设备是否履行审批审核手续系行政内部管理行为,不能以自己的行为瑕疵可能应承担的内部行政责任,来否定其对外已经发生的民事交易行为。”
医院在采购过程中没有依法依规履行审批程序、没有严格审核把关,导致违规采购了进口医疗设备,医院有关领导和采购人员负有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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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某医疗器械公司投诉宜州某医院不作为的问题,宜州区纪委监委派出调查组深入了解后发现,该问题涉及医疗专业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民事合同等专业知识,情节错综复杂,诸多疑点待解。
随后,宜州区纪委监委启动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召集卫健局、财政局、法院、司法局、采购办等部门专业人员对案件中的疑点难点进行研讨,从各自专业角度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等方面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准确归纳问题焦点、认定违纪违法事实。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宜州区纪委监委针对违纪违法、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的疑难复杂、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问题,探索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判机制,建立了包括司法、住建、规划、医疗、招投标等方面的综合性人才咨询库。
在审查调查阶段,对案件涉及专业技术问题或者具体业务政策、规定的,承办室及时召集专业部门对具体业务政策进行界定。对因特殊、紧急情况无法集中会商的,以书面形式征求有关专业部门意见,形成书面论证意见,确保案件研判、定性准确有效。
在案件移送审理或审理提前介入阶段,对证据、事实、定性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和较大分歧的疑难复杂案件,由案件审理室召集案件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和检察院参与会商,针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分析,通过商讨制定出依法、规范、合理、高效的案件处理方案,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
推行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判机制,既能发挥众家之长解决问题,又能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案件质量意识,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力构筑‘铁案工程’,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宜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宜州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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