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多措并举 全力为营商环境清淤排阻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近日,营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督促推动市司法局出台了《营口市2022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该计划对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行政执法机关、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开展以来,营口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导向来破题开局,紧盯信用、司法、执法、审批、中介等八个关键方面,找准“病灶”,靶向监督、精准发力、多措并举,解决损害营商环境“中梗阻”问题,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截至今年3月底,市纪委监委监督发现营商环境方面问题284个,已督办解决205个。
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各县(市)区,走访调研优化营商环境情况。面向职能部门、乡镇干部、市场主体等多个层面群体召开8场座谈会,征求意见及建议。围绕“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的群众诉求,对属地属事权责不清、部门职能不明等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平台筛查发现的疑难件、涉企件亲自研判,根据属地批转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处置,着力压实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制定《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派出)机构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任务清单》,全市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与69家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进行“一对一”对接,传达全省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14家单位出台文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行动。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常态化企业群众诉求办理协调会议等制度。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结合监督单位职责职能,重点围绕信用环境、执法环境等四方面问题开展了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五类问题,向监督单位提出建立完善诚信监督机制等整改建议。针对市人社局在养老保险、工伤认定等多个领域存在的风险点,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人社局充分发挥人社系统三级巡岗机制效能,强化了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
市属国企纪委也纷纷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加快推进热电集团智慧远程测温监控试点工作落地见效,集团纪委对作为室温监测点的260户低温死角用户开展回访监督,实现由“被动受理”到“主动监测”的转变。营口水务集团纪委在审批、经营环境领域,督促企业开通“容缺受理”通道,简化审批手续。
市委巡察机构依托市大数据管理局“政务云”,搭建了营口市委巡察大数据监督平台,推出“巡察码”,进一步提升了营商环境信访件受理、流转效率。
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强化数据赋能,拓宽营商环境有效监督渠道,先后推出“营口市营商环境监督二维码”、“营商宝”APP,引导市场主体和群众有序监督。同时,在全市83家企业建立了营商环境监测点,邀请22名企业负责人担任营商环境观察员,广泛收集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短板。
“利用职务之便,在多起涉企案件审理、执行等方面为请托企业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企业财物……”近期,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谢培勇破坏司法环境等多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要加强日常监督,惩治这一手也决不能放松。市纪委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营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同时建立查办督办机制,要求对破坏营商环境的举报件和问题线索要优先查办、快查快结。
针对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和风险点,市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制度,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52件,立案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yk/system/2022/05/06/0301203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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