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精准运用“三函” 强化同级监督质效
近日,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委对市直部门单位发出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履行主体责任督办函是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委积极破解同级监督难题,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的有效措施。
据介绍,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该市纪委监委形成了包括“履行‘一岗双责’提示函、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廉情提醒函”在内的“三函”,聚焦党组织(单位)及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具体问题及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提出工作建议,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履行“一岗双责”提示函的发送对象是市党委政府班子成员,针对执纪审查、专项检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其分管领域部门主要负责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情况,用书面提示的方式,督促其对部门单位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具体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建议。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是向有关单位或党组织提出书面督导意见,要求其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廉情提醒函是针对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干部作风、服务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党组织和个人提出书面提醒,侧重于提醒执行规定不严、存在廉政风险或作风松散漂浮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的有益补充。
“‘三函’为我们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同级监督提供了好抓手、好‘药方’,我们在使用过程中严把适用范围、建议内容、制发程序三个关口,从严控制,确保每份函依据充分,建议具体可行,审签、送达等程序规范有效。”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分别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等事项发送履行“一岗双责”提示函1份,落实主体责任督办函15份。
为避免“三函”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委对发出的“三函”持续跟踪督办,通过电话提醒、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相关党组织、单位、个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或在整改中消极应付、做表面文章,经督促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阿拉山口市纪委监委 赵敬涛 | 责任编辑 保玥)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57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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