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监察建议书 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对监察建议书中提出的后辛庄村委会对土地租赁费未应收尽收、借款未纳入村财务账目管理等问题,我们和村干部共同研究了解决办法,进行了集中整改。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4月22日,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副镇长向区纪委监委第五审查调查室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近期,该区纪委监委在核查牧野镇后辛庄村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该村财务账目管理混乱、租赁户欠交租赁费情况较多、日常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为加强管理,预防和减少村集体资产流失、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该区纪委监委及时向牧野镇政府和后辛庄村委会分别发送了监察建议书,列明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要求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间就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书面报告。
同时,同步建立跟踪督办机制。一方面,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多形式回访、实地了解情况、监督指导完善村务公开、财务管理办法等方式,全程跟踪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避免建议书“一发了之”。另一方面,针对该村部分分类账应付款项未按单位设置明细账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督促牧野镇政府加强对该村“两委”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和纪法教育,以案例谈危害,学业务敲警钟,教育引导其依法管理、规范管理,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发放监察建议书不是走形式,而是要做实做细村级监督,从制度上规范‘三资’管理,切实守好村集体家底。”牧野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卢峰现表示,下阶段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插到村,着重查找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流失严重等突出问题,并深挖细查“三资”管理突出问题背后的侵占、挪用村集体资金、资产等腐败和作风问题。(毛迪)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3b697ca403dc43ca9b9a7adbc27280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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