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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4-16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关于十二届市委

  第十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月29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对丰台区委开展了巡视。2021年4月28日,市委第八巡视组向丰台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严肃对待巡视发现的问题,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区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全区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蔡奇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全面动员、具体部署。区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深刻认识到,此次市委巡视,是对丰台区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和对党员干部的一次深刻党性教育,体现了市委对丰台区的关怀和重视,要从思想认识上找根源,在责任落实中找差距,坚决整改到位,努力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和工作业绩向市委、向全区党员干部群众交出一份合格答卷。

  (二)层层压实巡视整改责任。区委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统筹调度。全区各主责单位对应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体系。区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制定《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八巡视组对丰台区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坚持定期听取巡视整改调度及进展情况。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坚持靠前指挥,对牵头整改问题进行现场督导和定期调度。区纪委区监委实行“全流程”监督,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督查指导强化质效提升。区委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建)考核及政府绩效考核,制定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时间表、任务轴和报送材料清单“一表一轴一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进展情况周报告、重点问题督查台账和落实进展情况台账“一报告两台账”,组建4个督查组,对72个责任单位立项督、现场督、会议督,实现跟踪问效全覆盖。

  (四)以改促建扩大巡视效果。区委坚持系统观念,把市委巡视整改同市委规自领域专项巡视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丰台的指示精神落实结合起来,一体研究谋划、一体部署推进。把巡视整改与推动全区中心工作相结合,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实施城市南部地区高质量发展计划,加快推进重点功能区建设,不断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地区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断显现。

  (五)建章立制实现精准管理。区委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了《丰台区区级领导直接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丰台区区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等90余项制度,全区各单位新制定和完善了一批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了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二、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有力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区委坚持“短期问题即知即改、常规问题立行立改”,督促责任单位迅速行动,在整改落实上动真格、求实效。截至目前,108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6个,占问题总数的79.63%;基本完成整改9个,占问题总数的8.33%;未完成,需长期整改13个,占问题总数的12.04%,均已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

  (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加强区委对全区各项工作的统筹领导方面

  第一,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强化学以致用。

  1.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区委常委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采取学习原文、专家解读、研究交流等多种方式及时学习,做到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安排部署。2021年,区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指示批示要求7次,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16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500余次,广泛组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5.4万余人次走进长辛店二七纪念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全年培训学员8300余人次,系统提升党员干部谋划推进“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

  2.加强对基层理论学习的督促指导。把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开展线上培训、点对点讲评。健全巡听旁听制度,2021年组织巡听旁听18次,梳理通报各街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收集汇编一批优秀学习成果。用好抗日战争纪念馆等教育资源,制作微党课、开设专题报告、举办各类培训,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3.主动破解城市治理难题回应群众关切。统筹建立“每月一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任务清单,增加规范物业服务、供水保障和食品安全等重点任务,推动解决一批难点堵点问题。大力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2021年改造小区98个。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新开工各类政策性住房1万余套,为1.8万户解决房产证办证难题,拆除违法建设175万平方米,腾退土地186公顷。解决4000余处路灯修复改造。2021年,全区“接诉即办”工作成效稳步提升,群众诉求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97.96%、90.64%、92.41%,分别较年初提高10.4、12、9.2个百分点。

  第二,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

  1.全力以赴从严从紧、抓严抓实疫情防控。建立“区-街镇-社区村-网格”四级工作体系,形成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督导,四套班子成员任督导员的包片督导机制。全力打赢京外关联疫情和冷链传播疫情阻击战,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等2.6万人次下沉社区,做好封闭小区管控和服务保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压实“四方责任”,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加强超大型社区应急管理,健全“楼长制”“网格长制”,提升精细化防控水平。狠抓市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丰台区市场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方案》《丰台区冷链食品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2021年共检查市场经营主体27.5万次。

  2.扎实推进城南行动计划。制定丰台区贯彻落实城南行动计划分工方案,按部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年度任务目标。成立工作专班,形成全区“一盘棋”的强大合力,将未完工项目纳入专班督导推进。逐一梳理研究城南行动计划第二阶段进展缓慢项目,分类建立推进台账,同步跟进任务和项目进度。督促牵头单位严格倒排工期,明确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和完工时限,分年度列出任务安排和工作计划,实行清单化管理,加快推进实施。

  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区委生态文明委会议,形成主管区领导月调度,街镇党(工)委书记点评会月点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季度研究等工作机制,巩固污染防治成果。加强水环境治理,在龙潭沟断面上游及佃起河上游增设污水管线,实现断面水质达标。持续推进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固定式处理厂建设,建设5处临时可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满足建筑垃圾处理需求。形成区域小微机构医疗废物“暂存-贮存-转运”工作机制。出台《丰台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站长制”管理办法》,加强对国控站点和市级空气质量小微站点的规范化管理。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数据反弹的街镇实施精准帮扶指导。2021年丰台区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86天,同比增加11天。

  第三,加强区委对全区工作的统筹领导。

  1.抓实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定期听取区人大常委会等5个党组工作汇报,充分发挥区委深改委、区委城工委等12个专委议事协调职能作用,建立区领导包片督导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把行政区划调整作为优化丰台区基层治理结构、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基础,多次研究实施方案,开展街乡镇全覆盖调研,顺利完成26个街镇行政区划调整,形成区划布局合理、体制机制简约、运行管理顺畅、多方协同治理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2.深化落实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出台《关于明确丰台区承担领导或管理职能的单位与被领导或管理单位关系的意见》,区地震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完成行政处罚职权移交。制定《丰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职能职责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厘清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经管站职责边界,实现规范运转。加强政策指导,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二)加快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

  第一,提升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1.全面提升服务保障首都功能的能力。紧紧围绕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制定发布实施丰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制定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丰台区调研指示精神和区委书记工作点评会整改落实任务分工方案,明确109项重点任务,持续跟踪问效。积极做好丰台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与市级规划衔接,统筹抓好38个专项规划报审发布。注重挖掘利用驻区单位、部队资源,区领导深入驻区单位调研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力化解难题,积极营造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同比增长8.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5.2亿元,同比增长11.8%。

  2.着力解决民生领域重点问题。持续提升文化服务效能,优化升级区文化中心功能,区图书馆大红门分馆正式开放,区档案馆新馆实现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丰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开诊,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选址,积极推进手续办理。改造完成21处城市公共旱厕,有序推进“水黄”小区改造。举全区之力创建国家卫生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和多支突击队,制发《丰台区病媒生物管理办法》《丰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推行公共卫生“双专员”“双进入”机制,以4A的成绩通过病媒生物防制市级验收,全区24个街道全部通过北京市卫生街道考核验收,北宫镇获得北京市卫生乡镇称号,王佐镇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复审。

  第二,以营商环境和重点功能区为抓手推动高质量发展。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丰九条”实施细则,构建“1+N”产业政策扶持体系,建立企业服务包制度,在全市率先实行智能登记、微信办照、证照联办,政务服务一门办理率达93.5%,居全市首位,企业满意度调查位居全市第二,营商环境评价位居全市前列,“构建科技创新全链条服务‘生态’体系”成为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实践案例。制定出台《关于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积极作用。2021年,新增注册企业1.6万户,同比增长35%;培育和引进上市企业11家、高质量外资企业51家、高成长企业112家。

  2.加快重点功能区建设。牢牢把住现代金融业定位,高标准做好丽泽金融商务区招商引资工作,长城资产、银河证券、南水北调集团等一批头部企业实现入驻。举办首届中国(北京)数字金融论坛,成立国家数字金融技术检测中心。聚焦中关村丰台园轨道交通和航空航天两大主导产业,实施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成立中关村领创商业航天联盟。出台《丰台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关于支持独角兽企业在丰台区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大力培育引进发展高精尖产业,2021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200家,同比增长150%。加快西区开发步伐,启动北京园博数字经济产业园规划建设,打造数字标杆城市高地。

  第三,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

  1.推动河西地区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的指示要求,建立区委常委会和区委书记专题会定期研究河西地区发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河西地区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确定90项重点任务和80个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河西地区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研究和规划建设,地铁14号线西延已纳入北京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云岗路西延等道路工程正加快实施,河西第三水厂具备通水条件,河西再生水厂二期投入运行。制定《关于区对街道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加大对河西地区倾斜力度,进一步提升河西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2.完善“村地区管”体制机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管理工作导引》,明确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进行租赁、转让等7类处置事项范围。深化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管理工作联席会机制,加强会前联审和项目对接,确保项目得到充分论证且村集体收益不断档。细化分类管理,对建筑规模较小、租期较短、用于公共服务等40%的项目简化审议程序。对农村经营性房屋分类明确细则,结合城市化推进、规自领域巡视整改和“基本无违建区”创建,开展分类整治管理。

  (三)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方面

  第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抓实党建考核评价工作。制定《2021年丰台区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建)考核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实施方案》,抓实动态抽查、现场督查、民意调查,区领导对排名靠后党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修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各级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

  2.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考核问责、专项检查、约谈提醒、述责述廉等压力传导机制,夯实“党委(党组)书记-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责任传导链条,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将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与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将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纳入区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制度性安排。区领导带头履行巡视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标本兼治。

  第二,扎实履行监督职责。

  1.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优化信访举报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措施使用等程序,推动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完善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构建“基层微权力”数据信息和公开查询平台,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制定《丰台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区纪委书记任职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7个,全区26个街镇纪(工)委书记任职的工作专班和领导小组减少至47个。围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停车收费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专项整治。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指导,2021年街镇纪(工)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468人次,同比增长38.87%。

  2.强化基层干部监督管理。研究制定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资格联审等村干部监督管理5项制度机制,将村干部管理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建立村干部资格联审长效机制,坚持“五好、十不能”标准,做到“凡进必查、凡提必查、举报必查、反馈必查、每年普查”。抓好村党组织分类提升,推动农村党组织建设全面过硬。压实街镇党(工)委村级中青年人才“选育管用”主体责任,采取重点培养、一线锻炼等措施加强村后备人才的选育、管理和使用。开展“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查,逐村审核重大资金支出额度标准,确保村级组织运行民主、规范、透明。

  3.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采取集中培训、委托培训、精准课堂、以干代训和案例教学“五位一体”的综合培训模式,提升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深刻反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置不到位、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2017年4月以来办理的问题线索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专项检查”,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量。

  第三,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压紧压实主责单位对区属国企重大投资、房地出租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重大事项监管,组织区属国企开展自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研究制定《丰台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对未批先办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调整优化监管职能和方式,推动相关决策事项规范化运行,切实化解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2.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经济事项予以公开,压实街镇党(工)委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监管主体责任。指导各涉农街镇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现对村“两委”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审计全覆盖。

  第四,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激励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选拔任用中注重向基层一线、复杂环境、关键岗位和急难险重任务岗位倾斜。以接诉即办、疫情防控、表格清理等工作为切口,严肃查处只表态不落实、层层摊派任务、以文件落实文件等问题。围绕“党务外包”等工作开展专项治理。积极回应群众需求,完成久敬庄公园东侧土路硬化施工,增加回型门解决老年代步车、自行车进出公园问题。

  2.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针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组织开展专项核查。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聚焦违规发放补贴福利、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配备公务用车开展专项整治。对市委巡视反馈问题立即开展核查,及时追回相关费用,对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处置,2021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起,处理38人,通报曝光9起。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方面

  第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充分发挥领导示范引领作用。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区委和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2021年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功能区建设、民生保障等重点事项328项。将带头严格组织生活作为《区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区委其他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重要内容,明确各项工作要求。

  2.严格党建责任落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在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双重组织生活、直接联系专家等制度上做表率,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调研走访、座谈交流、慰问帮扶,加强对软弱涣散村、后进社区、经济薄弱村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

  第二,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

  1.严把选人用人关。完善《丰台区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试行)》,注重听取区领导对分管领域单位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落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等选拔任用程序。出台《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流程》,从严把握人选资格条件。

  2.规范干部选用程序。从年龄、学历、专业、任职经历等维度建立分析研判机制,为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提供重要支撑。坚持“凡提四必”和“双签字”制度,加大对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的问责力度。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流程。规范区管企业领导人员任免管理的各项机制,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贯彻中央和市委整治“三超两乱”要求,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列入区委常委会、编委会会前学法内容和各类区级主体培训班次专题学习,确保全区各级党政行政事业单位严守机构编制“红线”。制发《关于规范本区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全面核定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职数。规范借调干部管理。

  第三,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1.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切实增强对全区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2021年研究审议党建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等议题18个,制定区委常委会落实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24项。出台《丰台区系统党建工作组抓党建工作责任提示清单》,明确党员区领导指导督促分管系统党建工作的8方面内容,优化完善区领导党建工作基层联系点、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机制。制定《丰台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党建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绩效薪酬挂钩机制。

  2.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督导。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研究机关党建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丰台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实施方案》,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督促区委各直属党(工)委每年开展1次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督促定期研究、指导基层党组织工作,持续推动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

  3.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抓基层鲜明导向,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运行、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强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举办社区(村)、“两新”领域党组织书记区级示范培训班,加强对发展党员、党组织换届等业务培训。落实推动“两新”组织强党建促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五)加强全区统筹,持续抓好市委规自领域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方面

  1.切实扛起规自领域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首都城市规划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尚在整改中的规自领域专项巡视整改任务认真查摆不足、深挖思想根源、主动担责认账,并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

  2.持续深化规自领域专项治理。建立区领导定期调度、区委区政府专项督查、纪检监察日常监督等工作机制。成立专项巡察组对各镇、社区(村)开展规自领域专项巡察,推动解决规自领域突出问题。区纪委区监委将规自领域监督工作纳入年度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市委“妙笔生花看丰台”指示要求加快形成生动实践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攻坚,丰台区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区委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下一步要继续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责任不变,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任务落实。

  (一)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重大意义,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践力量。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求,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抓实抓细抓出实效。

  (二)坚定不移把制度建设贯彻整改始终。严格落实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求,加强对中央和市委已出台法规制度和重点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注重抓好常态化长效性制度机制建设,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对共性问题深入研究分析,从制度层面查漏补缺,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不断提升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坚定不移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加大金融、科技、文化、商务四大产业培育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区域产业竞争力。打造高品质国际化丽泽金融商务区,加快丽泽城市航站楼和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度。规划建设好数字金融科技示范园,构建以新兴金融为主、科技和专业服务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建设更具创新活力的中关村丰台园,持续推动东区提质增效和西区规划建设。加速南中轴地区规划建设,推动地区产业转型,加快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努力实现大红门地区“华丽转身”。

  (四)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抓基层、抓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健全完善选贤任能制度,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干部队伍。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10-83656664;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邮编:100071;电子邮箱:ftxszg@mail.bj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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