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抓作风 强监督 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昌平“四区”建设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按照“督帮一体、管住管好”的总体工作思路,昌平区纪委监委主动对标昌平区承担的2022年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和昌平区各项重点任务,以“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为载体,牵头制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服务保障2022年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监督的专项方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政治监督推动新时代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昌平“四区”建设。
一是“清单化”管理。紧密围绕“昌快干”“昌通办”两大服务品牌和区级23项重点任务,结合“四不一乱”负面清单,建立监督任务清单,明确监督主体、任务措施、完成时限、发现问题、推进效果等内容,实施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动态更新,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
二是“项目化”推进。结合重点任务推进计划,分时段、分领域、分重点集中力量开展“卡点式”监督,定期查访通报。对监督中发现的规律性、普遍性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推动制度完善;对市级反馈和重点督办的突出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并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常态化”调度。建立分级调度机制,细化调度计划,区纪委常委会定期统筹调度,听取并研究推动监督工作;分管领导、各监督检查室每月对联系单位重点任务情况进行调度;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属国有企业纪委每周研究调度责任落实、任务推进、工作成效等情况。
四是“精准化”执纪问责。对“作风建设年”主题活动中发现的“四不一乱”典型问题,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分级处置、严查快办,既查主体责任,也查监管责任、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文/孙新宇 责编/郭毅)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204/t20220408_77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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