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无病常防、初病早治、有病快治、重病严治的执纪监督理念,扎实履行监督职能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抓早抓小“治未病”,发挥预防功能。充分利用濉河清风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资源,通过发布、推送、转载纪检监察工作成效、廉政漫画、廉政视频、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等内容,让全县党员干部开启“指尖上”的廉政学习模式,引导党员干部守初心、知敬畏。发现党员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警示教育,及时“注射预防针”,在破纪之初预防提醒、实时监控,避免触碰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抓细抓长“正歪树”,发挥纠正功能。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盯关键节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细化监督内容,定期开展集体约谈,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廉政关口。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已经破纪、误入歧途,要“吃药调理”及时纠偏,防止其恶性发展、铸就大错甚至跌入违纪违法深渊。
抓深抓实“治病树”,发挥惩戒功能。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正确运用惩戒手段,针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一查到底、严肃问责,运用“刮骨疗毒”的方式、“猛药去疴”的手段进行最终“挽救”,通过党纪重大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使其悬崖勤马、洗心革面。同时将查办案件、以案促改与完善制度同步推进,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持续巩固不敢腐、不想腐的成果。
抓准抓严“拔烂树”,发挥净化功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突出监督执纪重点,对违反党纪法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坚决“零容忍”,对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的党员干部一律严查快办,涉嫌严重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防腐败问题滋生传播。对查处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通过惩治“极少数”来挽救“大多数”,促使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第一季度,濉溪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96人次,占比7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0人次,占比15.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6人次,占比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比4.9%。实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惩治不是目的,严格要求、教育和保护党员干部才是根本。”濉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长期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以实绩实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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