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刹“舌尖上的腐败”——乐平市做好公务接待监督检查文章
“公务用餐申请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顶格接待,是否提供公务用餐审批表……”春节前后,乐平市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对全市各单位、部门公务用餐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这是该市扎紧制度笼子,从严规范公务接待和认真执行经费管理制度,坚持事前审批、高效透明、全程可查原则,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等行为的一个缩影。
对公务接待“立规矩”
去年以来,乐平市纪委监委在工作中发现,该市在公务用餐和经费管理中存在漏洞。具体包括:部分单位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平台管理不严格、平台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自村级“零招待”实施以来,干部联系乡村工作的用餐得不到解决;部分村干部采取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的方式变相解决餐费。对此,该市纪委监委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同时,于去年11月会同市委办公室和市财政局制订出台了《乐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餐及经费管理的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公务用餐和经费管理制度。
《细则》将公务用餐划分为公务接待用餐和连续工作用餐,并对不同用餐实行不同标准界定。重点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乡镇、村,以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干部到市直单位或其他乡镇开展公务活动等用餐进行了详细规定,消除了公务接待用餐和连续工作用餐的模糊空间,细化了公务用餐范围和程序。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明确了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到村小组用餐,实现了村级“零招待”。
对问题源头“严治理”
“现在公务接待更简洁、更规范,许多单位的人员非必要都返回自己单位用餐,且连续接待的现象也少了。”《细则》实施仅3个月,该市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均发出如此感慨。
从关键处破题,从难点上入手,是从源头上堵住违规吃喝、餐饮浪费的关键一招。该市围绕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原则,突出事前审批、用餐数量、用餐地点、食堂菜价等四个关键,做到“四个明确”:明确实行先申请后用餐制度,所有公务在用餐前必须登录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填写《公务接待申请表》,不得事后补录,便于网上监管;明确要求用餐菜数一般应少于或等于用餐人数,杜绝餐饮浪费;明确要求公务用餐地点原则上必须在单位食堂,辖区外各营业餐馆的餐饮发票一律不得报销,防止违规吃喝;明确要求食堂菜价必须公示,不得为变相提高公务接待标准故意压低接待菜品价格,防止超标准接待。“四个明确”一体推进,不仅防止了违规吃喝问题,也使单位公务接待经费大幅下降。
对制度落实“强推动”
“《细则》一下发,我们就组织全市各单位办公室主任进行了专题培训,但你们在用餐申请时仍存在不规范问题……”近日,乐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倪桂平约谈对《细则》落实不力的19个单位的分管领导。
为确保《细则》落地落细、取得实效,乐平市纪委监委从“五个第一时间”入手打好“组合拳”,做到第一时间开展专题培训、第一时间加强监督检查、第一时间进行通报曝光、第一时间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第一时间加强反馈指导。《细则》实施半个月后,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成立4个检查指导组,对各单位公务用餐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促进规范操作。一系列组合实招,不仅有效推动了各单位对《细则》的学习贯彻,也让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大幅减少。“《细则》实施以来,我们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下降了30%左右。”洎阳街道纪检监察工委书记程善元说道。
“应酬接待少了,学习工作时间多了,‘舌尖上的腐败’掐住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更好了。”乐平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海珍形象地道出了《细则》实施后带来的变化。(何建民 记者邱西颖)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dfzf/202203/t20220302_998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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