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廉洁文化 >正文

都安县通报5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2-02-19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1.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所长韦克恒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月15日,韦克恒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至都安县实验中学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0月,韦克恒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都安瑶族自治县三只羊乡财政所所长韦朝流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8月27日,韦朝流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金城江区西环路水洞转盘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2月,韦朝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都安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三级主任科员韦家贵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7月2日,韦家贵饮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都安县安阳镇大桥路东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2月,韦家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都安瑶族自治县地苏中学副校长黎世友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7月20日,黎世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X904县道0公里800米处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鉴定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2021年12月,黎世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都安瑶族自治县保安中学教师韦标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8年8月20日,韦标校醉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行驶至都安高中后门沿江路路段时撞伤行人,2021年9月28日,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韦标校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1年11月13日,韦标校受到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处分影响期为24个月)。(都安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20129/gxjjw61f4ba48-16782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防城区通报2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走私护私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下一篇:合山市通报2起农村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