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
塔城市纪委监委坚持做实“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以“轮驻+协作”监督模式为抓手,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同向发力,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
塔城市委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重大问题、重点项目,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分析政治生态状况,把党的领导贯穿监督全过程、各环节。塔城市纪委监委积极承担抓好组织实施的责任,协助市委修订关于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着力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政治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落到实处。
“2021年,市委将《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约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滞后的党委(党组)书记8人,专题研究违纪违法案件18件,召开巡察领导小组会议3次,批示专报6期。市委书记带头督促班子成员运用‘第一种形态’31人次。”该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睿说。
制度建设将各项监督从“物理叠加”实现“化学融合”。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在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强化履职的相关实施意见,系统梳理“四项监督”统筹运行的配套制度,紧扣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等关键环节,加强重要线索、重点工作研究会商和分工协作,推动上下联动、左右融合。
采取“委领导、室联系、组互通、人共用、案协办”的工作机制,塔城市纪委监委成立2个驻点监督组和2个协作办案组,划分区域交叉监督,紧紧围绕“监督什么、怎样监督”问题,紧盯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分层分类建立监督清单,将监督嵌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推动形成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
该市纪委监委建立完善《“轮驻+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驻点监督工作制度》《组组联动驻点监督工作制度》《室组联动协作办案工作制度》等四项制度,通过“轮驻+协作”监督模式完成对24个单位的驻点监督,发现反馈问题66条,受理问题线索16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市教科局、公安局、国投公司等3个单位通过以案促改查摆权力运行风险点11个,制定整改措施15条,完善制度机制3个。
据悉,该市纪委监委“轮驻+协作”监督模式是对“室组地”联动机制的拓展探索,整合监督执纪和调查处置资源,推行“组组”“组室”“组巡”“室组乡”一体联动,有效增强监督合力和监督质效。(塔城市纪委监委张钦尧 敖春燕 | 责任编辑 侯玉丽)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56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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