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曲阜:将庭审现场作为警示教育课堂
为加强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近日,山东省曲阜市纪委监委组织供销系统党员干部旁听该市某供销社原党支部书记、理事会主任孔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案件的庭审,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
“孔某是我曾经的同事,今天看到他站在被告席上,身临其境接受警示教育,更能切身体会到违纪违法付出的惨痛代价。”接受庭审现场教育的城关供销社理事会主任随立良感慨地说。
为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曲阜市纪委监委在组织旁听庭审警示教育课的同时,还针对供销系统行业特点,量身定制警示教育方案,根据干部工作职责、岗位性质等情况,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动员会、现场交办纪律检查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为接受庭审教育做好“课前预习”。庭审结束后,压实市供销社联合社党委主体责任,跟进指导召开座谈会,分对象、分类别、分批次组织党员干部交流庭审现场教育的认识和体会,结合自身查摆问题,剖析产生原因,及时进行“课后复习”,巩固教育成果。
“通过分层分类,结合各自行业特点,量身定制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更精准也更有针对性。”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先后组织庭审课堂5次,1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接受教育。(山东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cfc/202111/t20211118_254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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