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区通报2起党员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2-01-07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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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城江区六圩镇龙谷村党员余正文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3月18日,余正文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余文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城江区长老乡金洞村党员罗连远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12月18日,罗连远饮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罗连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池市金城江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231/gxjjw61cec221-1665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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