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围绕能源系统腐败问题强化治理持续推进以案促改
“截至目前,共制定19项整改措施,新建和修订90余项工作制度,查找出41个廉政风险点,制定63项防控措施。”这是吉林省能源局日前交出的一份以案促改成绩单。此前,针对该省能源局“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权钱交易腐败危害严重等问题,吉林省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省能源局以案为鉴,集中开展教育整顿。
能源领域关系国计民生,是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近年来,吉林省能源系统已有64名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其中,省能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罗亦非,省能源局原党组成员、监管总监侯德庆等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影响了该省能源事业的发展。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介绍,罗亦非通过收受贿赂审批下达的光伏指标占省能源局直接审批下达光伏指标的43%,致使当地能源市场管理混乱、积弊颇深;侯德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行贿款物80余万元,不仅没被及时发现和处理,反而在其向罗亦非行贿后被违规提拔,晋升为省能源局党组成员、监管总监。
按照吉林省纪委监委要求,该省能源局认真分析总结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制定完善制度,强化对申报光伏项目资格审核、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严管严控、堵塞漏洞。同时,针对违规选人用人突出问题,明确细化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措施,先后调整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43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推动优化干部结构。
开展以案促改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委不断压紧压实省能源局整改责任,整改的效应也逐渐显现。前不久,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工程、松原和白城两个“绿电园区”、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等重点项目纷纷上马,标志着吉林正全力打造国家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
吉林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用好以案促改成果,不断健全规范能源项目审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通讯员 张世良 姜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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