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选举制度是一套好制度
图为香港街头的立法会选举宣传标语。 (图片来源:人民视觉)
2021年12月19日,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举行。图为众多选民到皇仁书院投票站投票。 中新社记者 张炜 摄
12月20日,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结果全部揭晓,顺利当选的90名议员将在香港由乱转治、由治及兴的重要历史关头加入特区管治团队,在“爱国者治港”的旗帜下整装待发。广大香港同胞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体现,“爱国者治港”原则得到落实,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广泛、均衡参与的政治格局得到确立。
这是完善特区选举制度后,香港第二场重要选举实践。在新选举制度下,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和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先后举行,都取得了成功。第七届立法会选举顺利举行,对香港的长期稳定和长治久安有哪些重要意义?新选制下,选举的广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参与性和公平竞争性体现在何处?“爱国者治港”原则如何贯彻?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部长、北京大学港澳研究院副院长强世功。
多元多样的新一届立法会议员结构体现了政治参与的均衡度,更能全面反映民意
记者:新选制下,立法会议席从70席增至90席,通过选委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分区直选三种方式产生议员。这三种选举方式有何区别?
强世功:作为特别行政区管治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会承担着依法制定、修改和废除法律,审核、通过财政预算等重要职责,其是否顺畅运作、是否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关系到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落实,关系到香港发展前途与市民的民生福祉。
新一届香港特区立法会将由90名议员组成,其中包括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40人、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30人和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20人。他们当中,有经验丰富的资深政界人士,有才华横溢的年轻人;有学者、会计师、律师,还有建筑工人、大巴司机和“港漂”……代表来源多元多样的背后,是科学民主的选举方式。
20名分区直选的议员,主要代表各地区的利益。从地理空间划分来看,香港主要分为港岛、九龙、新界三大地理分区,在历史上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和经济特征。比如港岛和九龙的商业化程度较高,而新界则以农业见长。以此类推,分区直接选举设立十个选区,每个选区选举产生两名议员。
30名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主要代表专业集团。功能团体选举核心理念为“现代社会是职业分化的社会”,不同职业在社会中有不同的功能,诉求和利益也不一样。香港是发达的国际化都市,职业分工非常明确,由此归纳成28个界别,包括渔农界、保险界、航运交通界、教育界、法律界等,这些议员就成为了不同职业的“发言人”。
40名选举委员会选举的议员。选举委员会本身就是香港社会各界代表的综合体,不仅代表地方利益、专业界别和社会团体,更代表国家意志和香港的整体利益。其中的全国人大代表、港区政协委员和全国性团体的代表,可以说代表了国家整体的意志。
这三种渠道产生议员的选举结构设计可以保证使各阶层、各界别、各方面均有代表参与立法机关,从而确保了政治参与的均衡度,兼顾了香港社会各阶层和各界别的不同利益,更好地代表了香港的整体利益,保护了各界别利益和地区利益,更能全面反映民意,更加符合香港实际。
这次立法会选举,全部90个席位都有竞争,没有任何人自动当选,这是香港回归以来从未有过的。新选举制度使得竞选活动更加理性、公平、有序,更加注重民生和发展议题,更加注重参选人的能力和素质展示。所有候选人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通过比专长、比政纲、比理念、比担当、比贡献等方式,积极争取选民支持。新选举制度使选举回归良性、理性、平等、干净竞争,真正体现选举的本意,真正为香港人谋实惠、谋福祉。
新一届立法会在爱国爱港旗帜下实现了最广泛的团结,实践证明,香港新选举制度是一套好制度
记者:过去的香港选举制度存在哪些漏洞?本届立法会选举在哪些方面体现出“爱国者治港”原则?
强世功:近几年来,特别是2019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和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公然鼓吹“港独”等主张,通过香港选举平台、立法会和区议会议事平台或者利用有关公职人员身份,肆无忌惮进行反中乱港活动,极力瘫痪香港立法会运作,阻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此外,还策划并实施所谓“预选”,妄图通过选举掌控香港立法会主导权,进而夺取香港管治权。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通过立法、行政等方式和驻港领事机构、非政府组织等渠道公然介入香港选举事务,对我国有关人员粗暴进行所谓“制裁”,明目张胆支持香港反中乱港势力。种种乱象、争拗和政治内耗,拖慢了政府施政步伐,阻碍了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指出,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继续推动香港民主发展,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这是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事关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原则。任何香港居民,只要秉持爱国爱港立场,不从事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繁荣稳定的活动,都可以依法参与香港的选举和治理。
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明确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这进一步明确了就任立法会议员的法定资格,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
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参选报名踊跃,共有153名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其中有约一半为首次参加公职选举。他们中既有商界、学界、专业界的精英翘楚,又有来自社会基层的劳工、职员、中小企业经营者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立法会前主席范徐丽泰表示,获通过审查的153名候选人来自不同背景,政治光谱广泛,但他们的过去公开记录中都没有参与破坏香港及国家行为。
根据新选制,新设立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并确认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资格。选举委员会成员将在确保候选人符合爱国者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民意认受、治理能力等因素,再决定是否让其“入闸”。爱国者必须真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尊重和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
这样一套选举机制,既有效排除反中乱港分子进入特区治理架构,让特区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有利于抵御各种政治风险,并促进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顺畅沟通。
新选制下的立法会不是“单声道”,而是“立体声”。强调“爱国者治港”,不意味着不允许持不同观点或主张者存在,也不意味着压制批评政府的声音。香港的民主具有充分包容空间,不能搞成“清一色”,而要在爱国爱港旗帜下实现最广泛的团结,不断扩大团结面,增强包容性,建构最广泛的“一国两制”统一战线。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是香港民主制度的设计者、创立者、维护者和推进者,“爱国者治港”的局面将更加稳固
记者:请您介绍香港民主选举的历史沿革。香港的民主进程中,最大的推动力量是什么?
强世功:香港的民主发展可大致分为三个历史阶段。
在英国殖民统治期间,香港没有民主可言。英国直接委任总督代表英国管治香港,从未征询港人意见。总督只向英国负责,完全听命于英国政府,被授予在香港至高无上的权力和特权,不受当地任何制约。面对香港社会不断提出的民主诉求,英国政府一概予以拒绝或者置之不理。在很长一段时期,香港社会不断有人提出设立市议会,或者改组立法局、在立法局设立民选议席,还有要求实行地方自治等,均被英国政府拒绝。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国政府决定收回香港,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由此擘画了香港回归后民主发展的蓝图,开启了“一国两制”下香港民主的新纪元。值得注意的是,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中涉及香港选举问题的内容里,根本没有“普选”内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中明确规定的,而且之前港英政府的代议制改革也是与中央协商同意的。由此可见,中央政府是香港民主发展的创立者。
2019年“修例风波”后,中央政府审时度势,果断决策,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拨乱反正,引领和推动香港局势和民主发展重回正轨。2021年5月2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重新构建选举委员会,规定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完善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标志着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工作顺利完成。2021年9月19日,作为香港完善选举制度之后举行的首场重大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选举成功举行。2021年12月19日,第七届立法会选举举行,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廉洁,充分展现了香港民主实践的新气象。实践证明,新选举制度符合“一国两制”原则,符合香港实际,为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制度支撑,是一套好制度。
事实充分说明,香港政治转型的动力来源于中央,没有中央政府推动香港回归,就没有香港的政制发展和民主改革。中央政府为发展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制度付出巨大努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全国人大有关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对香港选举制度作出系统性修改完善,成功举办选举委员会选举和立法会选举,推动符合香港实际的民主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是香港民主制度的设计者、创立者、维护者和推进者,是全体香港居民根本利益的守护者。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一国两制”作为重要内容写入其中。香港回归祖国20多年不平凡的历程充分证明,实行“一国两制”,有利于维护国家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香港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广大香港同胞根本利益。随着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和选举制度的完善,“爱国者治港”的局面将更加稳固,香港的法治和营商环境将更加优良,社会氛围将更加和谐,长期困扰香港的各类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更有条件得到有效解决,“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必将取得更大的成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沈东方)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5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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