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监委制定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运行管理办法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12-25
来源:吉林省纪委省监委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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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以下简称平台基层版)的应用管理,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吉林省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吉林省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职责分工、用户管理、系统应用、安全保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确保平台基层版规范、高效运行。
《办法》要求基层单位充分运用平台基层版处理信访举报业务,精准、全面录入业务数据,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运行,闭环管理,严禁出现“体外循环”现象;同时还明确了省、市、县三级业务和综合保障部门的职责,确保基层有需要、对应有指导。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办法》要求基层单位加强用户管理,合理设置权限,规范线上线下业务衔接,对签收、回退、办理、处置等环节进行流程指引,明确业务办理时限,确保平台基层版可用、可控、可靠。
从安全防护角度出发,《办法》对强化“三员”管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以及数据交换方式、平台基层版外接物理设备等方面作出了严格的安全保密规定,并对使用中发生系统故障和失泄密隐患等突发性状况,提出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的要求。
据了解,近期,吉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将通过线上抽查方式,了解平台运行情况,评估《办法》实施的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确保平台基层版应用有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省纪委监委信访室 刘欣先)
原文链接:http://ccdijl.gov.cn/gzdt/tjjcjd/202112/t20211222_8329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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