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四项举措”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扣省市场监管局涉粮监管职责履行,强化四项举措,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场监管系统扎实开展、落地见效。
一是聚焦部门职能,精准整治目标。督促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严格对标《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粮食流通条例》等法规制度,厘清部门职责,理清涉粮事项。推动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对照《价格法》《反垄断法》《计量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履职边界,夯实整治责任。会同省市场监管局,赴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局等粮食主管监管部门,详细了解省市县三级144家粮食储备企业基本信息,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检索全省涉粮市场主体11240户,建立粮食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库,盘清监管底数,明确监管重点。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调研组,深入咸阳市、渭南市及5个县区市场监管局和11个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基层粮库调研督导,全面掌握情况,摸清问题底数,确保专项整治有的放矢、靶向精准。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集成整改。按照《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方案》要求,推动省市场监管局围绕“人、责、粮、库”,立足市场监管部门涉粮监管中价格监督检查、反垄断、计量、认证认可等职能,聚焦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秩序、违法交易、价格违法等行为,认真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回头看”,查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积极协同配合省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视工作,推动并协助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关于粮食购销政策法规、决策部署,深刻检视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细致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专人跟进问题整改,推动省市场监管局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问题、专项巡视查摆问题、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反馈问题结合起来,制定立行立改、长期整改措施21条,以问题整改促责任落实、作风改进、用权规范。
三是开展督导调研,推动监管落地。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持续跟进省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工作。3次听取省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6次约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3次与有关粮食承储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深入商洛市及商州区、商南县等5个县(区),对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先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工作建议8条。省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下指导,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对11个市局、10个县局、35家涉粮企业进行督导检查,有效解决涉粮监管中存在的堵点、断点、盲点,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省市场监管局聚焦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以及价格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省粮食计量专项整治,对全省储备粮国有企业和基层粮库在用的797台件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开通绿色通道,对正在送检的193台件计量器具做到即到即检,为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提供及时有效技术服务;开展涉粮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召开粮食检验检测机构行政约谈会,对13家机构存在抽样过程不规范、记录不齐全等问题,责令限期改正;认真排查价格违法行为,对4家未明码标价的粮食购销经营户责令限期整改,对网络平台298批次米、面、油等商品持续进行价格监测。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各类涉粮案件55件,罚没款18万元。
四是严明纪律作风,强化行纪衔接。充分利用中省纪委通报的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加强思想道德和纪法教育,严明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人员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充分发挥“12315”市场监管投诉热线作用,拓宽“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渠道,与省市场监管局同步建立涉粮领域问题线索台账,建立沟通协作、联合调研、线索移送三项机制,着力发现和查处涉粮监管中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实现行政执法处罚、纪检监察监督的有效协同、高效协作。(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qinfeng.gov.cn/info/1011/1672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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