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实行“1+4+3”工作模式 扎实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本溪市纪委监委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具体工作,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落实“1+4+3”工作模式,全面推动整治工作良好开局,扎实开展,取得持久性成效。
强化“一个引领”,高效组织实施。一是落实组织保障。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的文件精神,强化政治引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志带头研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要求。组成工作专班,由市纪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巡察办主任、市纪委常委任副组长,市委巡察办、委机关13个部室与6个相关部门参与。涉及的7个县(区)纪委监委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步开展专项整治。二是细化方案部署。9月30日,市纪委监委专题召开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制定印发了《本溪市纪委监委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相关县(区)纪委监委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三是优化协同联动。经市委同意,市纪委副书记亲自部署,市纪委常委主持召开工作推进会,市委巡察办、各县(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相关部室和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动联动发力。会后,按照分管常委要求,第七纪检监察室向财政局、审计局下发了工作提示函,提示其按照落实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工作,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前哨”作用,一线督促驻在部门财政局、审计局推动整治工作,市审计局、市财政局选派工作骨干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落实“四线并行”,排查问题线索。突出“专项”和“联动”要求,建立“周调度、月总结”工作机制,四线并行,捆绑作业,深挖问题线索。一是信访起底一条线。市纪委监委对十八大以来国有粮库调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正在进行全面复查复核,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线索核查过程中粗枝大叶、草率了结、降低等级处置、责任追究不到位、把违法问题转化为违纪问题处置等问题。同时充分发挥“信、访、网、电”平台作用,通过本溪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涉粮腐败问题举报方式,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二是重点督查一条线。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掌握粮食购销管理情况,摸清问题底数。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力量,由第七纪检监察室牵头,对购销业务量较大,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两家国有粮库进行了重点督查抽查,发现问题线索7件。三是专项巡察一条线。9月下旬立即着手巡察动员部署及业务培训,10月上旬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巡察工作,将专项巡察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以专项巡察推动攻坚,目前各级巡察部门共反馈问题线索6件。四是财政、审计一条线。市纪委监委工作提示函要求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对十八大以来全市粮食购销领域涉关资金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市审计局、市财政局选派5名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两家国有粮库开展专项审计检查,重点检查2013年至2016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目前发现问题线索3件。
坚持“三不”一体,提升整治质效。把查处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治理结合起来,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为重点,边查边改边治。一是从严查处问题线索。对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单独建立台账,优先处置,集中优势兵力直查快办,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从重处理。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17件,初核8件,立案5件4人,留置1人。二是深化问题整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前哨”“探头”作用,延伸监督触角,常态化、贴身式推动相关驻在部门按照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对标对表对目前自查发现的40件问题开展整改,截至目前共整改完成22件。三是推动治理建设。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查找本部门本企业存在的权力运行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达到既“治标”又“治本”的目的,推动粮食治理体系质效提升。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bx/system/2021/12/13/03010572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