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纪委监委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协调、督促业务主管监管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县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自治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召开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责任,强化整治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推进,为扎实做好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
深入摸底调研,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县粮食购销领域整体情况进行摸底调研,结合区市专项整治具体要求,明确全县专项整治内容和范围,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划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抽查、边查边改边治、总结完善等阶段,细化10项工作内容,逐项压实工作任务、明确检查重点。
组织对全县2017年以来涉粮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做好梳理分析分类,准确研判。通过督促县委巡察办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审计局梳理2017年以来涉粮部门、涉粮企业审计工作情况,组织财政、发改、审计人员深挖国有企业审计报告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涉粮领域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排查起底粮食领域问题线索1件,共立案1件1人,组织处理2人。
强化督导检查,结合本县实际和各部门工作职能,下发自查自纠工作通知,督促各职能部门将专项整治工作和行业系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强化思想认识,围绕“人、责、粮、库”,着重从落实粮食主体责任、保障粮食安全、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应急成品粮油储备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先后3次针对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国有资产进行测绘、评估,对国有资产移交等工作进行指导,对粮食市场秩序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截至目前,全县各职能部门共发现上报问题5个,已完成整改3个。(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cfc/202111/t20211126_255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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