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问效 避免“一谈了之”
“廉政谈话结束后,你局党组采取了哪些措施去整改落实?效果如何?”11月11日,新乡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思远在县交通运输局督导时问道。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针对个别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落后、县委巡察问题突出、违纪违法案件多发、信访稳定抓得不牢的问题,及时提请县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针对性的廉政谈话,让部门主要负责人红脸出汗。
据悉,为避免廉政谈话后“一谈了之”的问题,保证廉政谈话的质量和效果,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出台了《廉政谈话跟踪问效办法》,采取“一函双抄送一督促”办法,跟踪问效。该办法主要通过县委主体办向被谈话党组织发送《廉政谈话跟踪问效提醒函》,要求被谈话单位党组及时召开班子会,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积极整改,每月向县委主体办报送整改进展情况,保证三个月整改到位。同时,该提醒函按照监督管辖范围,一并抄送给该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其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力量,多提醒、常回头、勤督促,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对于整改不到位不彻底、虚假整改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保障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落实好跟踪问效办法,避免一谈了之现象,促进各单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元强说道。(卢佳琳 聂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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