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戴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经中共台州市委批准,台州市纪委市监委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戴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戴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性原则,纪法意识淡漠,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戴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经台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台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戴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戴平简历:
戴平,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浙江天台人,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1月-2017年4月,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副庭长,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处长、检委会委员,玉环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保留副县级干部。
2017年4月 提前退休
2020年8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1年1月 被开除党籍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14/0328795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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