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用好监察建议书 确保整改“落地有声”
今年以来,我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因酒驾违法问题立案查处5件,受到警告处分5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存在以上问题,反映出教育系统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力……”10月11日,针对教育系统教职工存在的多起酒驾问题,天等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向县教育局发了一份监察建议书,要求其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监察建议书发出以后,10月15日,天等县教育局召集各乡镇中小学校长,县直各学校、幼儿园校长等召开天等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通报2021年教育系统干部职工酒驾有关情况,并就整改工作展开部署。
会后,该局于10月16日给全县各中小学下发《关于杜绝教职工发生酒驾行为的通知》,要求各校要抓实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建设,严格遵守禁酒规定,严禁纵酒、酗酒,坚决杜绝酒后上岗和酒驾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
今年以来,天等县纪委监委切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积极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主动、灵活、适用范围广的优势,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有关部门、行业和地方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优化体制机制。
为了杜绝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谁制发、谁负责、共监督”的工作机制,以电话回访、约谈、现场督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要求有关单位在收到建议书后及时制定整改任务图”时间表”,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无故拖延或拒不执行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从严问责追责,实现发出一份建议、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今年,天等县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出台相关制度7个。
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直击要害、对症开方,我们要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方式,通过一个个领域地整治、一个个系统地规范,不断扩大专项整治成效,全力护航天等乡村振兴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副书记许明华说道。(天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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