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用心用情做细做实回访教育
“感谢组织的关心和关爱,通过对我的回访教育,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请组织放心,我会轻装上阵再出发,为河曲发展贡献力量。”河曲县某单位相关工作人员面对回访教育,深有感触地说。
河曲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帮助他们认识、改正错误,让受访者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卸下思想包袱,拾起工作干劲,重燃干事创业激情。
完善制度促规范。为确保回访教育规范化、实效化,制定回访教育制度,对回访范围、回访时间、回访主体、回访方式做了严格规定,同时建立台账,根据工作进展及时更新。在处分影响期满后,对思想转变好、工作表现突出的,按规定恢复党员权利,并向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推荐任用;对思想转化不彻底、工作态度消极懈怠的,进行重点教育、管理和监督,力求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爱有温度。
用活方式促转变。在回访前,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量身定做回访提纲,灵活运用直接回访、电话回访等形式,促进受处分人员思想转变持续稳定向好。对受处分人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将一次回访变成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注重实效促长效。对于受处分人员本人,通过教育回访,鼓励他们担当作为,打消思想顾虑,积极投入工作;对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督促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党纪国法的学习、对警示教育的重视,同时也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关爱工作,真正做到“回访一人,教育一片”。
“对于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我们希望通过回访教育让他们在全面从严的态度中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情,我们更希望借此激励引导受处分干部正视问题、重拾信心、轻装前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忻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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