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零距离”旁听庭审 警示教育直击心灵
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培养,愧对父母、妻儿对我的关爱,沦落今日,都是我咎由自取,我认罪悔罪,一定好好改造……”近日,鹿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鹿寨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覃建生涉嫌受贿罪一案。庭审现场,被告人覃建生泪流满面,悔不当初。
为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作用,鹿寨县纪委监委组织案发单位、重点领域部门等70余人旁听庭审全过程,利用庭审课堂”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控辩双方激烈交锋,让庭审现场秒变普法活课堂”。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覃建生2006年至2018年,在担任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房地产公司老板吴某、李某等10人在房屋权属登记变更、商品房预售审批、房屋过户评估、房屋面积测绘等方面谋取利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及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216.5312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紧张而严肃,两个小时的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清晰地反映了被告人从领导干部走向违法犯罪的过程,深入剖析了案发原因和违法犯罪对自身和家庭带来的危害,被告人的现身说法”,给在场的党员领导干部上了一堂直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让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贪婪的后果以及法律的威严。
看到曾经的同事坐在被告席上,既惋惜,又震撼。他声泪俱下的忏悔,直击心灵,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犹如经历了一次思想的洗礼、心灵的触动。”庭审现场,旁听的党员干部感触颇深,在为被告人扼腕叹息的同时,对自身也有了更深刻的警醒,纷纷表示将引以为戒,真正做到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覃建生的案例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距离近、针对性强,更具警示震撼力。”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该县持续将旁听庭审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职务犯罪案件的类型,组织和犯罪案件相关领域的监督对象参与旁听庭审活动,推动开展党员干部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常态化、分类化、全覆盖,今年已开展旁听庭审5批次,共4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
与此同时,该县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深化重大案件以案促改,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始终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用好身边活教材”,把案例做成最好的教科书”。根据案件特点,注重分类分层实施,从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入手,有针对性地确定警示教育的范围和对象,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通过选用查办的典型案例,开展案例剖析、召开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摄制警示教育片、制作警钟小视频、编印《忏悔录》,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打造视觉、听觉、触觉”为一体的警示教育模式,推动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功效最大化。(鹿寨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103/gxjjw618209eb-1638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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