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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21-11-05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日前,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原党委常委、理事会副主任霍永晟违规收受礼金、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9年,霍永晟先后收受下属、私营企业主等9人送予的礼金、超市购物卡,折合共计13.3万余元;在此期间,霍永晟还违规安排下属企业出资为25名借调人员发放补贴,共计29.9万余元。此外,霍永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霍永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于立群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春节前及同年7月,于立群分别在高档饭店、私人别墅内,2次接受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主宴请,承诺为其协调工程款结算等事宜,席间消费海鲜及高档红酒,餐费共计6000余元。此外,于立群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于立群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天津城建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姚国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年至2019年,姚国强在高档饭店、私营企业内部餐厅等场所多次接受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主、下属人员宴请,席间饮用高档白酒。此外,姚国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姚国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1年10月,姚国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4.天津南楼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刘凤林违规收受礼品,借公务之机旅游问题。2013年至2019年,刘凤林多次向南楼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承租户索要烟酒,陆续收受高档香烟、白酒,价值共计26.7万元。2017年11月6日至9日,刘凤林等一行3人借参加某公司年会之机前往青岛,其间,刘凤林等人未参加有关会议及参观活动,私自到栈桥、崂山等地游玩。此外,刘凤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3月,刘凤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0年9月,刘凤林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5.天津市河东区卫健委原党委书记、主任孙德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0年,孙德华利用年节和女儿婚礼之机,先后多次在其办公室收受多名下属单位负责人、药材供应商送与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共计6.7万元。此外,孙德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5月、7月,孙德华先后被免去区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职务。2021年10月,孙德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6.天津市工信局信息技术发展处副处长杨俊杰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2019年5月,杨俊杰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负责人的宴请,并联系其他公职人员共同参加。2019年8月,杨俊杰再次接受该公司负责人的宴请并到KTV进行娱乐活动。2021年9月,杨俊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7.天津临港海洋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姚庆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姚庆鹏违规接受6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负责人宴请20余次。此外,姚庆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姚庆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天津市武清区大孟庄镇副镇长李文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5月,李文明召集相关人员到承揽该镇校车业务的某私营公司负责人住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9月,李文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天津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11/04/0301018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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