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督办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
“关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在7月30日之前交办的信访件,请于10月30日前全部办结;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结的,请于10月30日以前上报情况说明……”10月27日,信阳市平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对即将到期的信访件承办单位逐一发出提醒函,这是该区纪委监委通过督办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信访台账,详细记录信访件收信时间、反映人信息、被反映人信息、问题摘要、转办时间、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实名反馈情况等信息,加大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制定承办单位“双报告”制度,每月向信访室报告信访件办理进度;每季度向信访室反馈已办结的信访件处理结果,提交反馈表。实行“线上+线下”督办提醒,对快到期仍未办结的信访件实行催办函提醒,并通过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发布提醒函,要求其尽快办结;对于发送提醒函后仍未按期办结并未上报情况说明的信访件,交由委分管领导进行现场督办,共同会诊。对一些疑难信访件由分管领导带领协作区成员现场梳理脉络、理清思路、分析原因、对症下药。目前,该区纪委监委对15个承办部门共发出提醒函32份,现场督办8次。
“提醒函不仅是督促信访件办理速度,最重要的是还给予针对性指导,推动久拖不办、久办不结、久访不息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提升办案质效。”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余淼表示。(程章玉 陈晓冬)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756fd77c11cf48ebb5b96a6ad6f8774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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