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
10月27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重要文件、会议和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我省反腐败相关工作。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夏红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刘捷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郭瑞民,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黄文胜等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出席会议。
图为会议现场(闻双 摄)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聚焦行贿行为查处的重点人和重点事,快速识别、主动出击,提高精准性、有效性,用最果断的措施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实现腐败问题源头治理、标本兼治。要准确把握行贿问题处置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注重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综合施策,分类处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稳妥审慎查处民营企业主体行贿问题,既严肃惩治行贿,又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1年全国追逃追赃培训班精神和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从影响较大外逃案件和外逃人员追起,从最为紧迫重点工作和重点问题抓起,不断取得更大成效。要坚持国内和国外同向发力,形成强大反腐败内外攻势,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逍遥海外。
会议听取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分别汇报反腐败协作有关情况,强调要聚焦高利放贷等新型腐败案件办理、涉案财物追缴等重点难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统一行动步调、统一效果作用,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反腐败协调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协调,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办事,确保反腐败协调工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始终聚焦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开展协调,着力破解跨部门协作等瓶颈性难题和体制机制障碍,构建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工作体系,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发挥更大治理效能。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强调要从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协调联动、细化流程等方面抓好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ttxw/202110/t20211028_713929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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