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护航村集体经济 助力乡村振兴
去年11月份,我们将村级集体经济经费39万元投入水稻合作社联营,但是今年遭遇旱季,为规避风险,我们和合作社协商暂时不能用这笔钱来扩大水稻种植规模。现在村集体有钱却不能给群众创收,难搞啊!”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下莫村党支书心里很是担忧。
为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全面有效衔接,兴宾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聚焦村级集体经济,开展专项督查。
近日,检查组和村委干部、驻村队员来到南泗乡下莫村,详细了解下莫村合作社的经营情况,现场再次向大家宣传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规定,建议双方若不使用资金扩大发展,该提前终止合作就提前终止合作,让资金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合作社和村集体经过进一步沟通,最终双方都同意提前终止合作,合作社退回入股本金。后经南泗乡党委政府引导,下莫村将资金入股金陵农牧公司,年底就能产生分红效益。
村集体经济这份‘家底’来之不易,我们要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村集体经济资金安全,让每一分钱都实实在在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贡献。对于村集体经济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兴宾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脱贫攻坚战让各村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较快。随着村集体收入水涨”,监督工作也要紧跟着船高”。为了解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管理运行情况,兴宾区派出5个检查组赴乡镇开展为期6天的专项监督检查,对47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在现场反馈、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经梳理汇总共发现存在逾期分红等11个问题。
有纪委一起监督,我们村集体经济资金安全更有保障了,我们发展经济的信心更加足了!”大湾镇歪傍村党支书高兴地说。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事关乡村振兴大局。兴宾区纪委监委将继续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症结性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向主管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推动形成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经营高效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格局,为乡村振兴助力。(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1026/gxjjw6177b842-1635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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