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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学习理解 做到知行合一

时间:2021-10-27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监察机关对于公职人员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请在括号内填写答案……”“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案件,对于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采信的证据材料,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请判断对错……”10月21日下午,民权县纪委监委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课程正在开展随堂测试。

  为持续掀起学习《条例》热潮,力促《条例》入脑入心,民权县纪委监委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通过集中培训、日常学习、专项测试,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水平。

  “相比于监察法强调的原则性内容,《条例》对监察工作具体流程、操作要求都作出了全面细致规定。”该县纪委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吴连勇在结束为期三天的《条例》专题培训后,对办案工作有了更多的思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提高依纪监督、依法监察、纪法衔接能力,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条例》颁布实施后,该县纪委监委有效运用“廉洁民权”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网站等新媒体平台,为纪检监察干部打造“指尖课堂”。通过转载“图解监察法实施条例”长图、“三分钟快速了解监察法实施条例”视频,举办“学习微课堂”,发布6期学习专题等措施,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条例》条文内涵。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党员日常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实操训练,针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冉燃表示。(陶苗苗)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a759cb6ea95341aaae0c2b2fbb751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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