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抓关键盯重点 严把村级"三资"管理关
“我们都是村里的一份子,为村里抗击台风出力,哪有要工钱的道理。”“对,这个工钱我们不能要。”……
台风“烟花”过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蒋村村文书毛金莲要给防台抗台期间的临时用工结算工资,却遭到村民一致拒绝。
“大家仔细看我手里这份文件,抢险救灾是包含在用工范围内的,所以这个工钱我们必须付,大家也应该收。” 毛金莲向大家解释道。
毛金莲说的文件是前不久由该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的《绍兴市上虞区村级务工管理办法(试行)》。
随着乡村振兴不断推进,因卫生保洁、夜巡执勤、抢险救灾等工作产生的零星用工需求不断增加,当地村级用工费用成了村民关注的焦点。用多用少、用谁不用谁,一旦程序不到位很容易引发群众不满。为此,上虞区纪委区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将村级用工领域整治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关键,这才有了上述办法的制定出台。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重要一环。村级务工管理办法的出台,配合上早先实行的去现金化管理改革等举措,进一步扎紧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笼子。” 上虞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我们村里之前就有派工单制度,一式三联的派工单由工人、支部书记、监察联络站站长各执一联,确保村内用工情况一目了然,清清爽爽。”上虞区盖北镇世海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钱松桥说。
在世海村,村民可以通过“三务公开”二维码查看本村务工库人员名单公示。钱松桥说,现在又实行了村级务工管理办法,务工库有多少人,分别是什么工种,全都晒给老百姓看,用工透明度更高了,大家也不担心村干部派工厚此薄彼了。
上虞区纪委监委还联合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力量,抓业务培训和制度执行,督促各村严格按照用工提议、用工决策、用工审核、用工记录、结算支付、公开公示等程序对村级务工开展管理,并将各环节资料上传数字化监督平台,有力压缩村级“微腐败”滋生空间。(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jdjc/202110/t20211012_252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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