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强有力监督问责保障粮食和耕地安全
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职能作用,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为全省“粮袋子”“菜篮子”货足价稳以及粮食安全、耕地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意见》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耕地占补平衡情况、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保护、高标准农田规划和建设情况、耕地保护执法和督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7方面,找准监督着力点、发力点,盯难点、疏堵点,有计划、有步骤从严从实开展监督。
“要建立各级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室组地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责任落实。”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督促联系地区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督促联系单位党组(党委)落实好监管责任,指导相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好监督责任。省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发挥“驻”的优势,及时与驻在单位对接,全面了解掌握驻在单位(部门)各内设机构所承担的耕地保护相关任务,定期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和省纪委监委联系室报告。
为提升监督成效,《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纳入年度监管计划和日常监督清单,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分步骤有重点地监督。各监督检查室和相关派驻机构应当综合运用参加或列席会议、开展专题调研、约谈提醒、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实地监督检查等方式,适时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工作情况,督促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定期梳理、深入分析研判耕地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发现业务问题背后的政治、作风和腐败问题,并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坚决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严肃问责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等作风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及时将执纪监督中发现的违法占用、违规审批耕地问题等,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纠正。(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3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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