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原区委书记格桑平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10-09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0
日前,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堆龙德庆区原区委书记格桑平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格桑平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他人调动工作;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参与公款送礼;甘于接受围猎,多次安排私营企业主提供无偿装修服务,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
格桑平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格桑平措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终止其自治区、拉萨市两级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djzwcf/93915.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监守自盗的“业务骨干”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