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组: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 抓实警示教育
“被告人贺某某面对金钱的诱惑,把持不住自己,财迷心窍,铤而走险,导致今天站在被告席上接受法庭的审判……”庄严肃穆的法庭审判现场,公诉人陈述着对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委员、副校长贺某某的公诉词。
9月7日上午,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织厅机关、直属单位及纪检监察组7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视频远程旁听通山县人民法院对贺某某案的庭审。与此同时,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组织本校党员干部赴通山县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庭审。
“这些年由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越过了红线、没有守住底线,才走上了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深感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对不起组织的信任,对不起家人的关心。”被告人贺某某声泪俱下地说道。
庭审旁听结束后,党员干部触动很深,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大家一致认为,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其警示教育作用更直观,对厅直系统的教育和警醒作用更加深刻。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加强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提高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自律自醒、拒腐防变。”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训处负责人感慨道。
“今天是我第一次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感触很多,作为公职人员要做到思想意志坚定,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知红线、守底线,常怀敬畏之心,踏实做事、干净做人。”省教育厅机关一名干部深有感触地表示。
“组织旁听庭审,目的是通过‘案中人’现场忏悔、现身说法,增强教育现场感、震撼力,让大家‘零距离’感受违纪违法犯罪之害,时刻警钟长鸣,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严格廉洁自律,积极服务教育发展。”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表示。
据悉,为扎实推进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把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作为重要环节之一,深入挖掘驻在部门典型案例,运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旁听庭审等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不断放大警示教育效果,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lzyw/1320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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