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屠家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1-10-0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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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中共霍山县委批准,霍山县纪委监委对六安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霍邱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屠家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屠家刚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本人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承揽工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屠家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力“入股”做合伙“生意”,利用职权和影响为亲属承揽工程。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霍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霍邱县委批准,给予屠家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六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jzwcf1264/p/97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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