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通报2起公职人员、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1-08-07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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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山市北泗镇经济发展中心主任蓝顶飞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3月16日,蓝顶飞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合山市岭南镇广屯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蓝顶飞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5月,蓝顶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合山市实验初级中学教师朱焜钰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3月10日晚,朱焜钰驾驶一辆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合山市岭南镇广屯村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拦截检查。经检测,朱焜钰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悬挂车牌号上道路行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021年5月,合山市教育体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朱焜钰警告处分。(合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804/gxjjw610a559a-1606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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