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办案专题会让线索处置更精准
“你所负责查办的案件,主攻方向有所偏差,在程序上也不够规范,你要进一步分析问题线索,厘清查办思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步查办,确保查有实据。”这是新安县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主任高洪波在执纪办案专题会上对其主办案件进行深入研判后给出的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通过严格执行执纪办案专题会制度,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工作,强化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对案件查办全过程进行精准监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上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对386件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排查,确定处置方式,提出处置要求。按照突出预防、“初病”早治和坚守纪律底线的原则,正确处理“四种形态”和四类处置方式的关系,确定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60件,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8.16%。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6人,占比61.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12人,占比26.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6人,占比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3人,占比7.9%。
通过落实执纪办案专题会制度,主要瞄准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建设。监督案件承办单位是否按照职责清楚、程序闭合的要求,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具体制度进行严格落实。如,案件监督管理室是否按规定将问题线索提交集体会议审议研究,对问题线索做到科学处置、严格审批;案件审理室是否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标准,对送审案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纪法、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对办案人员的全过程监督,该县纪委还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修订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张磊 李玉)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eba88a8a3b0b4436bcca85fbd4ddbf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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