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措施提升整改实效
“这个问题整改报告描述不够清晰,对反馈的问题研究不深入,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要按照问题逐条整改,不能缺项。”7月22日,沈丘县委巡察机构成立5个督查组,对34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沈丘县坚持巡察和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断强化“专项督查、日常督查、督促指导”三项措施,既精准发现问题,又扎实有效解决问题,力求完成高质量整改任务。
加强专项督查。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项督查,对已巡察过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检查。检查前,制定《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对反馈问题及移交问题线索,列出检查清单;检查中,认真对照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检查,从领导重视程度、整改完成情况、移交问题线索查办情况等严格督查;检查后,根据整改情况、新发现问题情况等在全县通报,确保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对问题进行再整改、再落实。
加强督促指导。采用“三督办”工作法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加强电话催办,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上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反馈意见整改报告》《党委书记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报告》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台账等;紧扣整改质量加强跟踪督办,根据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实行专人负责督促问题整改,要求整改前上报《整改台账》,整改结束上报《整改成效台账》,“三对照”对反馈问题逐一对照检查,逐一对账销号,把落实情况汇总成册。紧扣整改重视程度加强通报督办,对行动缓慢、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如期完成。
加强日常督查。制定印发《沈丘县巡察整改监督机制实施办法》,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察机构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把监督力量整合调动起来,按照职责任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无缝对接,对整改情况及时跟踪督导。巡察整改情况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刘勇)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0a771ff8114945f1ba8a20365037db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