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案件评选 比武练兵提本领
“以前总认为自己办的案子证据扎实、定性准确、程序规范,这一对比,还是有不足啊!”
“是啊!案件评选活动,让我们看到身边的榜样标杆,又能看到自身的不足。今后,这本《执纪执法工作规则》要经常拿在手上,不断学习才能赶上去,心里才不慌!”
3月8日,永城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杜娟与同事聊到案件评选活动时,深有感触地说。
2月23日至3月3日,永城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优质案件评选活动,对14个纪检监察室和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推荐的31个自办案件进行评比,经过激烈角逐和评委会认真评判,最终评选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优质案件评选是激励,更是鞭策。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主动对标、查摆不足,找准方向、夯实措施,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安全文明办案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永城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卞文灿表示。
近年来,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永城市纪委监委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评审把关,组织案管室、审理室等部门对照《卷宗规范性、办案程序与案件实体评审评分标准》《案件综合成效评分标准》《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评分标准》等工作标准,梳理排查委机关查办的每一起案件,查找问题和不足,逐一反馈,跟踪整改。出台20项内部工作制度和12项外部衔接制度,逐步构建起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规范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李爱玲 冉林松)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jcfc/article4e0ec329be8c4743bd7d0f913f1a1c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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