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纪委监委:“五一”“端午”多措并举约束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拉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履行监督首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要求,督促全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严明的纪律规矩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确保风清气正、平平安安过节。
抓好组织动员,敲响防腐“警示钟”。组织召开监督检查工作专题部署会,重点对节日期间和特殊时段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要求各县(区)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各监督检查室强化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发生。
抓好宣传教育,打好防腐“预防针”。解读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五一”“端午”期间相关纪律规定,转发中央和区纪委监委《工作提示》内容,下发《拉萨市纪委关于九起共产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守纪律规定底线,做到廉洁过节。
抓好监督检查,架设防腐“高压线”。市级层面,由各监督检查室牵头,统筹派驻机构成立5个监督检查组,对市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食堂、商场、餐饮、娱乐场所、停车场、林卡等开展监督检查;县级层面,各县(区)纪委监委打破固定监督模式,整合县乡监督力量,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灵活机动开展监督检查。“五一”“端午”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派出123个检查小组、检查450家单位,其中企业25家、景区林卡15个、餐饮娱乐场所130家、乡镇(街道、村居)32个、寺庙8座,共发现问题11个,均已现场督促整改到位。(拉萨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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