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聚焦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护“一江碧水”还“一湖清波”
“黄湖岸边,放眼望去,见不到投肥投饵的船只、设备,只有觅食的水鸟时不时掠过水面,清澈的湖水中,一群群小鱼正欢快地游着。”
“以前车子一过就烟尘缭绕,现在主干道每天不间断洒水保洁,路面常湿,地面干净,过路不用吃灰尘了。”
“家旁边的这条沟终于不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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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宿松县纪委监委紧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步伐,挺纪在前,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与主责部门同步跟进,同步开展监督检查,护绿护水护生态,铁纪守护 “绿水青山”。
“湖面巡查安排了多少工作人员?”“能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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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宿松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深入沿江沿湖村(社区)、企业、渔民家中走访群众、实地勘察等方式,紧盯重点水域、关键环节、重要人员开展监督检查。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徽期间,该县纪委监委闻讯而动,第一时间制定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对监督执纪问责的监督方式、时间安排、监督重点、工作要求等进行部署,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继续“加码”监督,守好“一江碧水”。
“宿松县垃圾填埋场长期存在违规行为,日常管理不到位,环境问题突出……”日前,宿松县纪委监委就县垃圾填埋场问题对县城管执法局2名分管领导诫勉处理。
“打好生态环保攻坚战,责任落实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我们紧紧围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把整治整改环保问题作为重要政治监督内容,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扎实开展以“严整改、重质量、促转型”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积极推动各级党组(党委)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的整改工作,压实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生态环保领域的政府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2020年以来,办理生态文明建设问责案件6起,给予纪律处分18人;督促完成省环保督察组督办问题整改3起,给予组织处理4人。处置森林防火、秸秆禁烧相关问题23起,给予组织处理35人、处分8人。严查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行为,督促补齐城市生态环境领域短板,还“一湖清波”。
“生态环境保护是必答题,不是选择题,接下来,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监督清单,加大跟进监督和追责问责力度,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扎实写好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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