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执纪监督
今年以来,辽阳市辽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执纪监督。运用第一种形态240人次,第二种形态154人次,第三种形态3人次,第四种形态9人次,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坚持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辽阳县纪委监委通过逐级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举办“送廉下基层”活动,提醒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及时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同时,县纪委监委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魅力首山”微信公众号、工作微信群、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提前打好“预防针”。
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发现问题。辽阳县纪委监委抓早抓小,在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对全县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及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通过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提醒告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通过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处理240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59.12%。
坚持执纪问责,治“病树”、正“歪树”。辽阳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着重从信访举报、政治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和下基层走访等方式排查线索、发现问题,实现对违纪行为的及时查处。同时,县纪委监委充分调动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积极性,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各类问题,对触碰党纪党规“底线”的党员干部通过党纪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进行处理。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154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人次,分别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37.93%和0.74%。
坚持猛药去疴,深挖问题根源。辽阳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三资”管理、专项整治等重点活动,深挖问题根源,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进行立案查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今年以来,辽阳县纪委监委运用“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违法立案审查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2.21%。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ly/system/2021/06/18/0300886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