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四责”联动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针对潘良峰违纪违法问题,你局存在着主体责任压而不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虚化空转等问题,建议以案为鉴,党组及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这是鹿寨县纪委监委在查处县住建局原副局长、人防办原主任潘良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时对县住建局下发的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党组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该局随即落实以案促改,层层传导压力,共排查廉政风险点71个,制定防控措施162条,建立完善制度8项。
今年来,鹿寨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坚持权责统一,打通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班子成员”责任链,制定印发《鹿寨县全面从严治党四责”联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形成了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的四责协同”机制,实现了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工作闭合,构建起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有效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实落细。
每项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目标任务,操作性强,更利于我们‘照单认领’,是一份‘量身定制’的主体责任‘履职手册’。”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收到《实施办法》后颇有感触。
《实施办法》根据责任落实主体分为三个部分,列出了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及第一书记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清单24条及负面清单21条。责任落实清单主要包括制定年度任务安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廉政教育大会、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负面清单主要包括对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力被约谈通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立案审查等内容,以清单形式对主体责任层层分解,明确责任界限和内容,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
为确保四责”联动落实到位,《实施办法》还提出考核评定、考责追责机制。一方面,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采取民主测评+责任落实及负面清单考评”方法,通过听汇报、查阅有关资料、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和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确定考评等次和进行简要评价。另一方面,用好问责利器”,将考评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等方面,对因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及时督促整改或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坚决纠正责任意识层层递减问题。
‘四责’联动,关键在‘责’,重点在‘同’。发挥‘四责协同’的联动效应,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一家做’到‘大家做’,从‘要我做’到‘我要做’,努力构建从严治党良好的‘生态链’。”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鹿寨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615/gxjjw60c86ce6-1590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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