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推进巡察工作向村级党组织延伸
“截至目前,本届区委已经完成了六轮常规巡察,实现了对全区乡镇、管区及所辖363个村的巡察任务,率先在全市完成了对乡镇、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近日,抚宁区委巡察办负责人骆志国说。
近年来,抚宁区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不偏位,立足“当下改”、着眼“长效治”,聚力推进巡察工作向村一级党组织神经末梢延伸,疏通乡村发展的“痛点”“堵点”,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巡察组刚进村里的时候,我们还觉得是来找事儿的,原来是帮我们老百姓解决事儿的。多亏了巡察组,我们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抚宁区榆关镇东新寨村村民吕某抓住巡察干部的手激动地说。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期间,在进驻榆关镇东新寨村巡察中发现,土地承包户刘某拖欠村民承包款已有一年之久,巡察组通过多方努力,耐心细致做当事人工作,及时帮助40户村民要回了承包款,扎在村民心头的“刺”终于被拔了出来。这只是巡察组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着力推动村级党组织建设中的一个缩影。
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才是目的。在区委各轮常规巡察中,各巡察组派出工作人员深入乡村一线,兼顾乡村振兴的各项任务要求,走访调研、体察民情,真正把困扰群众的难题找出来、解决掉。每轮常规巡察中,各巡察组牢牢把好政治巡察定位,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工作模式,严格落实“五必看”“五必访”“五必查”,逐步探索形成一套接地气、有实效的群众工作法,同时建立健全区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2018年以来,巡察反馈乡镇、村两级党组织在实施、保障和服务乡村振兴中存在的问题239个,目前全部整改到位,提出建议83条。巡察整改过程中制定整改措施442个,完善制度64项,被巡察过的村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提高了广大农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在抚宁区落地落实。(记者师源 通讯员杨楠、李静慧)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1-02/08/content_83611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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