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舆情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党纪法规 >正文

浙江海盐:纪审联动 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

时间:2021-06-0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2

  

  

  “纪委同志,这是《海盐县审计局关于移送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函》,这里面主要是前几天我们对相关单位审计时发现的一些问题线索,请查收!”浙江省海盐县审计局在对部分镇(街道)、部门(单位)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理情况、津补贴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存在财务和“三公”经费发放违规问题,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反映审计要情。

  根据《海盐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联动工作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再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主管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管理、监督、检查。

  在“1+X”工作机制下,县纪委监委与县审计局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情况专项调查,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一年多来,财务和“三公”经费开支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的“痼疾”得到根治,各部门、镇街的规范意识明显增强。

  海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强与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dfzf/202105/t20210531_242974.html

上一篇:上海奉贤:以案促改持续推动作风建设

下一篇:大厂:为新任村(社区)干部敲警钟明纪法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纪检舆情网 j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